2007年9月27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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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海上法制课”十年常讲常新
本报记者 徐晓

  “产卵带,不可捕;珍稀鱼,要放行;保护区,不好进;捕捞前,证书齐……”经常乘船出入舟山普陀岛的朋友,对这首普陀司法局编的《普陀渔业法制三字歌》一定不会陌生,因为一上船,就能听到“法制联络员”播放的法制宣传内容。
  渔民蒋学定边看边说:“学学这些,阿拉捕鱼人也好知法守法。”记者了解到,十多年来,普陀没出现过一起违规捕捞事件。
  日前,记者来到位于沈家门渔港的普陀民间客运站,登上了开往桃花岛的“金庸轮”。一进入宽敞明亮的船舱,记者就发现,乘客们都聚精会神地观看电视机上播放的光碟——《聚赌的代价》。丁飞娜是“金庸轮”上的服务员,她告诉记者,这些片子是普陀司法部门提供的。她除了做好乘客服务工作外,还有一个“头衔”——“法制联络员”。
  丁飞娜这样解释“法制联络员”的任务:定期同各客船交流法制教育录像带,及时更新法制教育宣传内容,做好播放和登记工作。她拿出一叠片子向记者展示,有《危险的航行》、《黄色暗流》、《毒品魔咒》、《如此义气》等等。她说:“我们每班船都要播放法制教育宣传光碟,乘客们反映不错,比较爱看。每次航行,都是法制教育之旅呢!”
  渔民孙国是普陀客轮上的常客。他说:“一开始电视上是文字,宣讲法律条文;后来改成图配文,生动了许多;现在换成小影片,每片十来分钟,有一个完整的小故事,以案说法,引人入胜。有时候是动画片,连小朋友都爱看。”
  记者在船舱服务台前发现了一叠小册子,书名为《常用法律知识问答》。丁飞娜说:“这是供乘客们免费索取阅读的法制宣传材料。”
  普陀司法局局长林焱把这种形式的客船法制教育,形象地称为“海上法制课堂”。他说,船只是渔民出入的主要交通工具,根据这一特点,他们从1996年起就在客船上开设了“海上法制课堂”,通过在汽车轮渡、客船、快艇等交通工具上开展法制宣传,极大地提高了普法的覆盖面和受众面。
  “像伏季休渔制度,一开始很多渔民不理解,我们便在‘海上法制课堂’上宣讲伏休的意义。现在你去问问,哪个渔民不赞成不拥护?”林焱对记者说,“现在,普陀每艘客船都有一名‘法制联络员’,‘海上法制课堂’全面开讲了。”
  据了解,10年来,普陀“海上法制课”共播放法制教育片31300场次,受教育渔农民达200万人次,普陀区也因此多次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单位。